2026年9月8日 星期二

有關請各校配合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宣導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 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83379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為加強落實口腔癌防治政策,115年委託各地方衛生局、醫療院所及民間團體,辦理旨揭宣導相關活動,期透過公私協力於各類場域推動口腔癌防治政策,爰學校如接獲該部委託單位洽辦相關活動,請配合及參與,並妥善運用口腔癌及檳榔危害防制宣導專區(網址: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OH/cp-7148-79296-124.html)之文宣,辦理衛教宣導。